明山区人社局仲裁院做好案件联系回访制度
为更好的服务当事人,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建立和谐的劳动人事关系,区人社局仲裁院三措施做好案情联系回访制度。
第一,对于已生效的仲裁文书,仲裁员案后主动了解仲裁执行情况,宣传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解疑答难,帮助当事人分析败诉原因,协助指导双方完善有关手续。
第二,对于复杂疑难案件,及时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联系沟通,听取法官的意见,以做到裁审一致。
第三,对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并到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及时进行回访,及时掌握判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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