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地街道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四举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
面对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北地街道党工委始终坚持把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线”来抓;将其纳入地区经济社会总体规划,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一是完善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需要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共同负责、形成合力,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一岗双责”,将各项工作逐一分解,形成齐抓共管、多方面贯彻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把反对“四风”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切入点。深刻认识、认真处理好主体责任、作风建设以及维护群众利益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和推进作风建设,把反对“四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切入点。紧抓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以坚决的态度和高压的态势,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水平。
三是抓好制度建设,实行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保障的工作机制,实现机关内部运转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处理的管理监督机制,防止和纠正个别干部作风不正、行为不当等问题;强化内部监督,建立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体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到位的运行体制机制;推动外部监督和民主监督,引入人大、政协、司法、群众等监督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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