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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全面完成护林员体制改革工作

来源: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5-09-14 16:44:4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林业厅关于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依据《辽宁省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辽林字[2014]46号)文件精神,明山区林业局于今年6月开始为改革做准备,成立改革领导小组,由副区长陈道员为组长,林业局局长、党总支副书记及明山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深入开展调研,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为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保障。7月对护林员进行重新招聘,通过减员增效,提高人均管护面积,增加护林员人均工资待遇。林业局及森林公安派出所共同对新招聘的护林员进行了笔试、政审、面试、公示、体检等步骤的层层考核筛选。此次改革实现了以区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双重领导的封育、禁牧、管护“三位一体”的管理执法新模式;接下来区林业局、森林公安派出所将定期组织护林员队伍培训,让护林员了解掌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业务知识,开展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使之逐步成为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管护有力的管护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