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大反腐力度
今年以来,明山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大反腐力度,截至目前,全区共立案3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38.5%;结案29件,比去年同期增加61.1%;给予29人党政纪处分,其中科级以上5人,通报了16起典型案件,彰显了惩治腐败的决心。
明山区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根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实行分片包干,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项进行细化和分解。区委成立检查组,由区级领导亲自带队,区纪委充分发挥区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会同公检法、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等部门,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考核作为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措施,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对落实不力的单位、部门实施诫勉谈话。通过开展“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监管职能集中的部门和自查问题零报告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加大对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的惩治力度。
这个区还把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和关键点,制定了《明山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实施细则》和《明山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晰“两个责任”主体内容。同时,利用“签字背书”和“一案双查”两个“利器”,并在政务网公开举报电话,把监督的效果体现在“问责”上,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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