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安排部署护林员 “春节”期间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为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涉林违法犯罪案件及森林火灾,2016年2月1日上午,区林业局生态办组织召开各涉林办事处辖区监管员会议。分管局长根据林业局领导班子对“春节”期间林业工作总体安排,围绕护林员具体管护工作及安全生产等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林业站监管员要加强辖区护林员管理,告知护林员越是过节,越不能放松警惕。节前要组织召开管片护林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逐人明确任务,将区域分清、地块分清、山头分清、目标分清、责任分清,做到每个环节不失控。
二是要严格控制各类林业案件的发生。从现在开始每个护林员不得脱离岗位,每天都要坚持不定时的巡山检查。要利用眼线耳目,重点部位重点守,重点人员重点看等措施,坚决控制砍伐林木做烧柴、灯笼杆子,砍伐松树毛搭建门楼以及非法收购林木等滥砍盗伐林木行为的发生。要加大对重点林区、农贸集市的巡查,严厉打击滥捕滥猎、非法销售野生动物的行为。
三是要认真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护林员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要把宣传教育直接深入到农户,对在林区上坟祭祖、燃放鞭炮等现象,在加强巡护检查的基础上,要做到专人监控、死看死守。积极调动亲朋好友,真正做好“春节”期间的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发挥其有效作用,确保森林防火万无一失。
四是要严格落实“森林火警、涉林案件”报告制度。“春节”期间如发生森林火警,要在第一时间向区防火指挥部报告(火警电话:12119)。发生盗伐、滥伐林木等涉林违法案件要及时向林业站或森林公安派出所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节日期间,区林业局生态办将按通知要求对全体护林员的森林管护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凡是在春节期间不能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履行职责或责任区发生森林火灾以及其他涉林问题的护林员,将按照《明山区护林员管理考核细则》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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