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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高峪所联合德峪社区开展17年度社会公共安全宣传教育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7-04-10 10:07:3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辖区内经营者公共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共安全意识和紧急避险技能,4月7日下午,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峪所联合德峪社区在德峪社区会议室,积极开展2017年度社会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会议由德峪社区林琳主任主持,活动邀请到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管理科张烈科长、质量技术监督科徐亮科长、高峪街道办事处安监所宋立生所长、高峪派出所何副所长均作了重要讲话,德峪社区辖区内幼儿园、养老院、物业公司、食品经营户及其他经营户的负责人等80余人准时参加了此次活动,同时,本溪电视台对此活动进行了录制报道。

活动中,张烈科长详细介绍了食品经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项,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假冒伪劣食品鉴别方法、购买食品应注意事项等,提示广大经营者要建立健全的进货台账、索证索票等制度,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关口。随后,徐亮科长讲解了液化气钢瓶、电梯使用常识及注意事项,有效增强了居民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居民应对液化气钢瓶及电梯故障及事故的自我保护能力。最后,赵宏达所长针对近期监管中遇到的食品、药品、电梯等问题作了提示,督促大家要守法经营,一旦在经营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和高峪所或者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尽量帮助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活动后,高峪所、张烈科长、徐亮科长及德峪社区等一行人对锦程馨苑电梯及某家熟食店开展现场检查,向物业公司负责人及熟食店负责人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实处。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让现场参加人员掌握到了一定的食品、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牢固树立社会公共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为高峪市场监督管理所下一步规范经营、维护经营秩序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