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水利局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 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好务
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好务,区水利局按照国家、省、市、区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行政权力清单的梳理和整合。
一、水土保持方面:
将原有的五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奖励、全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精简为现在的三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全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水土流失补偿费的征收),各项审批事项得到有效承接。
二、河道管理方面:
将原有的四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许可、河道采砂、取土、淘金许可、对建设项目利用河道岸线的审核和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减少为现在的三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许可、河道采砂、取土、淘金许可和对建设项目利用河道岸线的审核)。
三、水资源管理方面:
将原有的三项(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和水资源奖励),整合为现在的两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的征收)。
同时,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对我局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权力清单管理,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各类收费文件。积极改进,优化政府服务,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和《流程图》,将涉水相关审批事项纳入明山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平台。按照“审批时限最短、服务最优”的要求,进一步压缩窗口办件时限,提升窗口办件效率,加快窗口审批速度,实现提效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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