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人大以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强化司法监督
近年来,本溪市明山区人大常委会从构建“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入手,积极探索司法监督工作的有效方法,取得一定实效。
联席会议常态化,促进依法监督
每年年初,区人大常委会要召开由法工委成员、部分人大代表和法检相关人员参加的工作联席会议,“两院”将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执法情况和重大事项等工作,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沟通报告,便于区人大常委会了解和掌握“两院”的工作动态,并结合全区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本年度司法监督的重点工作。2012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听取和审议“两院”的专项报告;法制工作委员会重点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工作;人大代表重点参加疑难案件、典型案件的旁听、庭审和调解工作,从而使人大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深入到司法工作的各个环节。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围绕新刑诉法贯彻落实情况、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立案工作、执行工作、反贪污贿赂工作、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等法律实施情况开展司法监督工作。区法院为推进司法公开工作,采取办案系统和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公开,并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案件质量评审制度等,在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的情况下,上诉率却逐年下降。
信息互通常态化,拓展监督渠道
利用人大网络平台,及时查阅人大开展司法监督的重点内容、工作动态、代表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司法机关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情况、对常委会决议决定贯彻情况以及对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答复和办理情况。180多名人大代表和关注司法工作的人民群众点击鼠标就能了解所有的情况,切实保障了人大代表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尤其是网上公布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得到了代表的高度评价,将人大网站称为人大代表与司法机关沟通联系的绿色通道。区人大常委会还定期给人大代表寄送《明法资讯》、《检察信息》,让代表及时掌握两院工作动态,增强监督实效。
走访活动常态化,丰富监督形式
区检察院一直以来坚持开展走访代表活动,每年定期到代表驻地面对面交流、征求意见,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到人大街道工委和群众之中,使走访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在加强走访的同时,司法机关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寄发书面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加强与代表经常性的沟通与联系。四年来,有100余名熟悉法律业务、热爱法律工作的市区人大代表被聘为陪审员、监督员、调解员,参与一些重点疑难案件的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对28件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进行了旁听,并对司法人员遵守诉讼程序、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司法行为和工作作风进行评议和打分,有效地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推进了司法公平。代表们不仅发挥司法监督员的作用,还有效地发挥了调解员的作用。聘请了74名人大代表为司法调解员,并建立了司法协理网络,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立案、执行、征地拆迁集访等问题在调解中发挥了独特的优势,在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强力地推进了立案、执行工作。为了方便偏远农村群众打官司,法院建立了巡回法庭,首创了调节“速裁庭”,有些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实现了当天立案当天结案,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
监督与支持并重,构建良性互动的格局
在工作中,区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公检法机关都存在警力少、案件多、硬件建设欠账、经费不足等问题,将这些情况及时反映给区委和政府,财政投入1000余万元,先后给公安局增加了辅警;法院建立了执法大队,增加了事业编;法检两院加强和改善了信息化建设,为司法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了物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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