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考核考勤管理办法 整顿财政工作作风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财政局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考勤考核规定,区财政局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细化考勤考核管理办法,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规范考勤办法。严格参照《明山区机关事业单位考勤考核规定》文件要求遵照执行,形成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行为,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机关整体形象。二是严肃考勤纪律。建立健全机关考勤制度,严肃上下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杜绝无故脱岗、无故迟到早退等违规现象;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认真填写请假审批表;严肃会议纪律,不得无故缺席。三是强化组织保障。坚持铁腕执纪、敢抓敢管,以严明的工作纪律进一步促进政风转变。坚持局长负总责,分管考勤局长具体负责,全体副科级以上干部“一岗双责”,共同做好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考勤管理工作,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统计考勤情况,齐抓共管,将考勤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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