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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公开”打造阳光透明财政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5-19 16:44: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公开工作规定》及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根据《本溪市第十一届“5.15政务公开日”暨第一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启动仪式活动方案》要求,财政召开了政务公开日活动专题会议,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具体事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明确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明山区财政局2017年“5.15政府公开日”活动方案》,充分利用“三个公开”打造阳光透明财政。
  财政主要通过政务网站和政府机关电子显视屏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情况。一是公开职权。通过梳理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职权目录,制定和完善对《违反政府采购法行为的处罚》流程图,并在区政府信息网上予以公开。二是公开收费。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等,同时公开近期下发的相关文件。三是公开ppp动态。保障信息渠道通畅,按照进度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推动PPP市场公平竞争、规范发展。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方便了社会群众和企业及时了解财政工作。
  为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开展,局机关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组织专人认真做好本单位政务信息的搜集、整理和报批工作。要按规定的内容标准和时间要求及时、完整、准确、规范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监督力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方式,对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督导。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公开质量,使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我们将以此次政务公开日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狠抓落实,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为打造阳光政府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