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办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 规范工作
按照《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专项督查检查的通知》和区政府安排部署,区编委办牵头组织开展我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
在2016年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4项的基础上,区各审批部门对本部门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部门规章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条件要求规定的中介事项外,审批部门没有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没有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经过进一步梳理,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项、拟取消3项。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市要求,继续推进我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地区新一轮全面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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