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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明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工作纪律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7-09-30 10:32:54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区纪委《关于严明国庆中秋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精神,明山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多项措施,严明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工作纪律。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严明纪律要求。区局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切实做到“九个严禁”,并开展节前教育提醒,做好廉政谈话记录,确保令行禁止。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表按时到岗,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得擅离职守,保证电话畅通。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的,应向当日值班领导报备。各分管领导、科所长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科所长为各部门第一联系(责任)人,同时要确定一名第二联系(责任)人,遇有突发工作、事件时做到不失联、不失控、不失责。
  二是落实规章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区局要求把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反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局综合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人事监察科等责任部门要加强对经费支出、车辆管理及节日值班值宿工作的监管,履职尽责。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履职,模范遵守廉政纪律要求,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头讲规矩、守纪律,管好下属、带好队伍,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好。
  三是配合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节日期间,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所辖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对“四风”问题的新形势新变化新动向,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区局要求广大干部职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接受监督。各业务部门和监管所应对管辖区域内重点单位(例如客运站、儿童乐园、大型超市及饭店)下达安全生产运行预通知书,加强各单位自查、自改能力。强调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坚决杜绝“节日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