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财政局全力推进区司法体制改革进程
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是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紧迫工作,按照《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委发【2016】14号)等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资产上划工作。区财政部门、法院、检察院严格遵守司法体制改革中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程序,切实做好资产清查、审核、批复、确认、划转每项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已按要求将《辽宁省省以下法院检察院债务及相关经费审核表》和《市、县(市、区)法院检察院经费基数划转表》全部上报省财政厅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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