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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水利局实施河道垃圾清理、改善河道水环境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8-05-02 08:30:0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省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8〕16号)精神,有效加强河道水环境治理,进一步推动我区河道早日实现“五清、三达标”的目标。按照《明山区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明山区水利局对辖区内的26条河流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加强河道水环境治理。

 

 
     
      4月以来,我局制定了《明山区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统筹整合各类相关专项资金,全力加大对河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力度。积极发动各方力量开展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要求各涉农街道对辖区内河道漂浮垃圾、岸线积存垃圾及河道内砂堆、砂坑进行清理整治,对非法采砂、非法占河等影响行洪及水利工程安全,河道生态安全的行为进行治理,进一步明确责任,逐级落实河流生态环境保护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为切实抓好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按照区政府要求,成立了明山区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指导开展全区河道垃圾清理工作,并加强对各地河道垃圾集中清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抽查,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实行工作旬报制度,要求各涉农办事处将相关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至我局,并且每月将全区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区政府和市水务局。
 
 
 
      为营造全社会关爱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的浓厚氛围,我局和涉农街道办事处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定期发布工作信息,强化监督考核,制定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验收及考核方案,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并且将河道垃圾清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目前,全区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正稳步开展,已清理垃圾6000余立方米,预计5月底完成全区河道垃圾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