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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辖区零售单体药店监督检查工作培训会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6-12 09:38: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区局党委关于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部署,结合市食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本食药监发【2018】24号),明山区局针对辖区易出现安全隐患的单体零售药店组织召开了监管工作培训会,本次会议主要有如下议程。

    一是通报了省食药局对省内其他地市零售药店飞行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逐条传达。二是针对市食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本食药监发【2018】24号),围绕国家总局二年来对药品零售企业十项重点检查内容,尤其是违法回收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特殊药品、疫苗等品种;非定点药店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违反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导致流入非法渠道;销售米非司酮(含紧急避孕类米非司酮)等具有终止妊娠作用的药品;购进药品索取发票环节的具体要求、药品陈列储存的规范要求、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及规范性文件、条款及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讲解。三是结合2018年6月5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整治执业药师"挂证"问题的通知(辽食药监市发【2018】49号)要求,区局向与会的药企负责人进行了认真传达,要求药企认清形势,克服从众心理,按照文件清理"挂证的时限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并向市局报告,全面落实执业药师在职在岗,依法履职。

    下一步区局将按照文件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努力营造更加安全的人民群众用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