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交通局开展农村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
根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本公监字<2018>32号)文件精神及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要求,为提高我区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水平,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
一、农村公路交通标线现状。 明山区交通局已实现全区建制村通沥青路100%的目标,为我区农村建设发展创造了条件,很好的服务了“三农”,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然而新农村公路建成后,农村公路交通标线跟不上,表现在:不齐全,投入资金不足、缺少稳定渠道,管理难度大;给安全出行埋下了极大的隐患,因此完善农村公路交通标线的建设迫在眉睫。
二、开展全面系统排查。 农村公路是最具有公益性的公共基础设施,是农村生产生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我局于8月下旬到9月上旬,对明山区县、乡、村级在建农村公路工程和在役农村公路交通标线的现状开展全面排查,对交通标线缺失、不齐全的道路进行登记造册、并制定目录。
三、保障措施(一)、为确保本次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公路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分工和任务目标,安排专人负责协调管理工作,督促公路设计、施工、监理及检测等单位确保信息畅通,全行业形成齐抓共管、相互督促的良好氛围。(二)、将标线的原材料质量、施工质量与信用评价挂钩,突出在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中的评价权重,原材料把关不严或施工时偷工减料的单位将相应纳入信用黑名单,从根本上杜绝不合格的产品进入我区公路市场,确保公路标线满足规范要求。(三)、随着明山区农村公路通车里程的迅速增加,交通标线的建设对推进我区农村公路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因此,着眼于提高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状况,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标线是很有必要的,我局通过专项工作的实施,结合本地特点,逐步完善标线建设,努力实现公路交通标线质量的整体提升,将交通规划与城镇规划同步进行,以地方城镇规划为核心开展乡村公路建设,使乡村公路自身发展与区域整体发展目标相协调,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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