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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十一”期间安全稳定区安监局对危化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30 12:33: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确保“十一”期间相关企业能够安全生产,明山区安监局对本溪市中联化工厂、本溪市新特气体有限公司、本溪市彬和商贸有限公司、航溪加油站等4家企业进行检查,危化科分管副局长亲自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省督导组检查文件要求,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针对企业风险分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探讨研究企业存在的困难,制定解决方案。其中本溪市中联化工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管理操作规程和全员责任制标识,为明山区危化企业起到了一定的表率及借鉴作用。

9月27日,按照《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安瑞霓率第一督导组对本溪市新特气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本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隋显利,本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高飞,明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钰,本溪市明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侯立新等陪同检查。 在座谈会上,督导组听取了本溪市新特气体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做得汇报,与会领导听取汇报后,与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深入剖析企业存在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省督导组2名化工专家对企业管理台账和生产一线车间进行检查,共发现10条安全隐患,与企业负责人现场交流,指出存在的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方案,真正起到了诊脉去病的效果。

本次检查累积下达1份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共3条安全隐患。对本溪市万顺氧气厂进行整改复查,下达1份整改复查意见书,3条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对李金余氧气乙炔经销站进行换证审查,填写1份审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