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委办扎实推进新组建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拟订工作
近日,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 “三定”规定印发后,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事业单位改革,巩固阶段性成果,经区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区编办第一时间组织各新组建(保留)事业单位参照省“三定”规定,进一步梳理修改本单位“三定”规定,稳步有序做好新组建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拟定工作。
一是细审核。各筹备组上报的“三定”规定草案是拟定“三定”规定的重要依据。在审核过程中,原则上对新组建事业单位的原承担的行政职能进行剥离,凡职责有调整变化的,必须通过区法制办的合法性审查。
二是严要求。在“三定”规定行文格式上,区编办严格按照省直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格式规范执行。在内容上,要求各筹备组参照省直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对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责表述全面、规范、精简、凝练。
三是勤沟通。为更好的及时有效采取沟通,区编办建立了微信业务群,围绕“三定”规定中出现的职责调整、草案修改等问题,反复联系沟通,并对上门咨询的事业单位一一耐心细致讲解,确保“三定”规定修改意见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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