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街道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根据区级指导精神,明山街道办事处实施四项举措、部署“四个再”的工作要求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截止日前已发放宣传资料30840份,举办宣传培训73场。
一、实施四项举措
(一)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利用扫黑除恶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宣讲培训、宣传晚会、张贴公告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法律基础常识,做到法制宣传不留死角,形成“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
(二)公布举报方式,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公布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对举报人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机制。
(三)坚持综合治理,遏制黑恶犯罪。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优势,加强对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地带排查整治,推动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坚持打早打小,形成压倒态势,一茬接着一茬打,持续发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二、部署“四个再”的工作要求
(一)宣传方式再创新。一是户外广告牌要固定展示,做到长期宣传,内容深入人心;二是宣传物料要配全配齐,街道要尽快制作一批扫黑除恶主题的扇子、环保袋子,提升宣传效果。
(二)相关线索再排查。各社区、各部门要对近几年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重新梳理,一方面是群众举报的线索需要复查,另一方面公安部门、派出所对过往举报的案件需要再核查,不论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
(三)结合登记再入户。在入户登记期间将宣传资料派发下去,工作过程中要做好资料的保存;要督促大型商场加强宣传发动,让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四)重点场所再检查。各社区要清晰掌握辖区容易滋生“黑恶乱”的场所和领域,特别是曾经发生过“黑恶乱”现象的区域,要做到心里有数;要对照十类重点打击对象,按照场所的类别去分类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有关整改。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