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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正常工作秩序的通知

来源:明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2-22 13:03:3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党组(工委),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区属各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起,取消弹性工作制,恢复正常上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部门抽调到全区各街道、各社区防控卡点的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截止到2月22日晚,23日正常休息,24日正式上班。

2. 通勤车恢复通勤,通勤人员须凭明山区政府通勤专用票乘车,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 食堂提供午餐,不提供早餐。政府办公大楼内的干部职工凭食堂就餐卡就餐。午餐供应时间为11:00—12:40,就餐方式为错时就餐。区政府机关具体就餐时间为:

11:00—11:20  3楼、4楼、5楼

11:20—11:40  6楼、7楼、8楼

11:40—12:00  9楼、10楼、11楼

12:00—12:20  12楼、13楼、14楼

12:20—12:40  15楼、16楼、信访局、服务大厅

就餐人员要严格遵守就餐时间。

4. 疫情防控期间,各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行组织好本单位工作人员身体状况监测,坚持每日测量体温,如有发热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凡从外地返回本溪工作人员,自到达本溪之日起,自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期满,身体无异常症状方可上班。

5. 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一律严禁私自离溪。确需离溪外出的,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全区副区级以上领导及各街道、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离溪外出前必须向区委书记请假,并向区委办公室报备;其他人员须经本单位本部门主要领导、分管区领导同意后方可离溪,并分别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报备。报备时要详细写清出行及回溪时间(具体到上午、下午或晚上)、出行方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写清车次、航班号)、出行目的、拟接触的人员等内容。

6. 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外来人员管控,区政府办公大楼内的干部职工凭食堂就餐卡或明山区政府通勤专用票进出,由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好区政府办公大楼正门及信访接待大厅外来人员体温监测等登记工作;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组织好行政服务大厅外来人员体温监测等登记工作。

7. 机关人员进入公共办公区域、电梯、信访接待大厅、食堂、会议室等密闭空间时必须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电梯,提倡多走楼梯。尽量通过电话、网络协调沟通工作,不随意进出其他人员办公室。

8. 各单位、各部门最大限度减少开会、调研,避免人员集聚活动。最大限度压缩会议规模和时长,参会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会前会后要对会场进行消毒。

9. 区法院、区检察院及区政府大楼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明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