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扎实做好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为扎实做好特困供养人员、困境留守儿童和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明山区民政局多措并举,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落实、落细。
一是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及临时救助力度。指导各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开展民政服务对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特困供养分散对象和困境留守儿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强化困难群众安全意识。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用好用足临时救助备用金。
二是密切关注重点防护人群。密切关注区内困境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等重点人群。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宣传教育和心理辅导等活动,动态掌握其生产生活、健康状况。
三是及时落实关爱帮扶责任。督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关爱照料服务,认真履行照料服务协议。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及时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四是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行动。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特别是废弃房屋、桥洞、车站等场所,积极劝导流浪乞讨人员入站受助、进站避暑。对陷入临时性困难人员,发放矿泉水、食物和药品等物品,确保流浪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并持续做好跟踪劝导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街面巡查1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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