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2月21日,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受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运洪升同志主持会议。
报告回顾了区十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及“6+1”个年活动重点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圆满完成了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具体体现在: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监督工作实效切实提升;三是完善服务保障,代表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四是强化党建引领,常委会自身建设持续加强。
报告提出了2024年主要任务,区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任务,依法行权履职,积极担当作为。要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深化监督工作,以务实举措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持续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任免权;持续推进代表工作,以更高服务质量支持保障代表履职;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报告最后向各位代表发出号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明山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埋头苦干,开拓进取、勇毅前行,为加快推动新时代明山全面振兴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马馨作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伯涛作的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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