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按照《明山区调整划分社区实施方案》(本明委办发〔2023〕15号)文件精神,明山区由原来55个社区调整为57个社区,其中新设立4个社区,合并2个社区。根据调整划分社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促使新设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在社区治理中发挥作用,经区委、区政府会议研究通过并下发《明山区第十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补选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新设立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原因造成居委会成员空缺的社区进行补选工作。
目前,新设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除高台子富虹社区正在推进中,其余三个社区已完成了补选工作,选举产生居委会主任3名、副主任3名,委员11名,同步完成网格员的调整工作,完善了新设立的居民委员会人员队伍建设。同时,对其他原因造成居委会成员空缺的社区进行补选,共选举产生主任1名,副主任14名,委员16名。通过补选工作,全面配齐了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为全面提升基层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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