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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民政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29 13:58:34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明山区民政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监管部门监管事项对应许可事项名称监管事项子项监管对象监管形式监管方式设定依据监管流程监管结果
1本溪市明山区民政局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的监管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修改章程核准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行为的行政检查区管民办非企业单位日常检查非现场监管(检查全部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二)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三)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三)登记管理机关在抽查和其他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发放整改文书要求限期整改,社会组织未按期完成整改的。
《慈善法》第十三条:“慈善组织应当每年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第九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慈善行业组织进行指导”。第九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1.发布年检公告;2.接收年检材料并审查;3.出具年检结论并公告。1.年检结论分为“年检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三种;2.发现问题的,责令改正,情节轻微的,确定为“年检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确定为“年检不合格”;3.发现适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处罚情形的,转入行政执法程序。
2本溪市明山区民政局对社会团体活动的监管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修改章程核准对社会团体活动行为的行政检查区管社会团体日常检查非现场监管(检查全部组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二)对社会团体实行年度检查;第二十八条: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三)登记管理机关在抽查和其他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发放整改文书要求限期整改,社会组织未按期完成整改的。
《慈善法》第十三条:“慈善组织应当每年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第九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慈善行业组织进行指导”。第九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年度检查:1.发布年检公告;2.接收年检材料并审查;3.出具年检结论并公示公告。年度检查:1.年检结论分为“年检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三种;2.发现问题的,责令改正,情节轻微的,确定为“年检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确定为“年检不合格”;3.发现适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处罚情形的,转入行政执法程序。
3本溪市明山区民政局对慈善组织活动的监管对慈善组织活动的行政检查区管慈善组织日常检查     专项检查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重点监管;3、信用信息监管《慈善法》第十三条:“慈善组织应当每年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第九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慈善行业组织进行指导”。第九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对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实施年度检查;(二)对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依照本条例及其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二)对社会团体实行年度检查;第二十八条: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二)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三)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慈善组织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民政部门及时进行信息公开;1.未发现问题;
2.根据慈善组织存在的问题严重情况,向其发放改进建议书、责令整改通知书,对符合《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分别纳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者转交有关执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