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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明山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5-04-08 08:42:20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被处罚人(单位/个人)

身份证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违法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时间

1

明山区栖桐美学美容店

(法定代表人:黄*平)

2208****0512

本明卫公罚〔2025〕001号

明山区栖桐美学美容店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美容服务活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

2025.04.02

2

李*霞

2112****4029

本明卫医罚〔2025〕007号

2024年10月7日,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1.没收违法所得3464.00元;

2.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

2025.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