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本溪市明山区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检限期整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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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民政局2025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已经结束,但本溪市明山区早慧水塔幼儿园、本溪市明山区彩虹桥孤独症干预中心、本溪市明山区亲子幼儿园、本溪市三江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本溪市明山区好孩子幼儿园、本溪市明山区金贝贝幼儿园、本溪市优佳国际教育培训中心等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责令本溪市明山区早慧水塔幼儿园、本溪市明山区彩虹桥孤独症干预中心、本溪市明山区亲子幼儿园、本溪市三江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本溪市明山区好孩子幼儿园、本溪市明山区金贝贝幼儿园、本溪市优佳国际教育培训中心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接到本通知后,于9月11日前完成2024年度、2025年度检查工作,并将2024年度2025年度年检报告书报送至明山区民政局。逾期不接受年检,明山区民政局将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予以撤销登记,并纳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本溪市明山区民政局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