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关于2026年行政处罚先行告知的公告
经调查,本溪市明山区早慧水塔幼儿园等6家民办非企业,连续两年及两年以上未按规定参加登记机关的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中第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第二十三条、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拟对以下单位作出行政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拟予以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如下:
1. 本溪市明山区早慧水塔幼儿园
2. 本溪市明山区彩虹桥孤独症干预中心
3. 本溪市三江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4. 本溪市明山区好孩子幼儿园
5. 本溪市明山区金贝贝幼儿园
6. 本溪市优佳国际教育培训中心
上述单位如对我局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等持有异议,可在刊登之日起30日内提出书面陈述(答辩)意见,或到明山区民政局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的规定,上述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上述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后三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溪市明山区民政局2026年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上述6家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溪市明山区民政局领取《本溪市明山区民政局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本溪市明山区民政局
2024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