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联组视察
10月29日,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带领区人大财经委和社会委部分委员对明山区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联组视察。区政府副区长李润飞、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视察。
围绕乡村振兴情况,视察组实地查看了台地村污水处理站、赵家小院、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查看了塔峪村中药材种植基地、温室大棚建设等情况。详细询问村集体现状,乡村振兴中发生的新变化、新气象,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围绕安全生产工作,视察组实地调研正兴集团本溪车轮有限公司、本溪龙山泉啤酒有限公司,听取企业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企业安全设施设置及管理维护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视察组听取了区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大代表结合视察情况,围绕乡村人口老龄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产业链发展以及安全生产宣传、应急物资保障、安全责任落实等,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李海深主任对我区乡村振兴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区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实做细乡村振兴工作,要明晰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共同绘就明山乡村振兴蓝图;要加强对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切实增强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要健全明山区乡村振兴体制机制,强化制度建设,保障乡村振兴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要进一步提升依法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能力,为乡村全面振兴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促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李海深主任提出,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关系到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每个环节落实到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力度,形成人人重安全的良好氛围,构筑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大格局;要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督促企业提高认识,完善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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