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5月31日,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语芳、那其强、运洪升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李润飞,区法院院长马馨,区检察院、区政府相关部门和部分人大街道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明山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区法院关于强化多元化解 助推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检察院关于检察听证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部分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要加强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府的主导和引领作用,加强统筹规划,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队伍建设,健全管理格局,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要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途径。坚持把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挺在前面,及时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有效发挥司法大数据作用和司法实践优势,构建科学有效的大调解格局。要多措并举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强化法治宣传,加强队伍建设,聚焦民声民意,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听证推动行政机关依法执法,维护司法权威,凸显法律效果。要不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对标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落实“双联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监督工作新成效,助推全区“六个年”活动和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