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贯彻全区压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议精神
4月17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贯彻全区压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议精神,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海深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4月13日王悦武书记在全区压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海深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集体约谈,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上来,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做好坚持、巩固、深化文章,抓实抓细抓好。二是要紧盯目标任务,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要按照区委要求,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自查,确保排查到位。三是要切实转变作风,勇于担当作为。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相关规定精神,推动好的作风在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真正形成常态和习惯。要时刻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增强调研学习、联系代表和群众、依法监督的本领。要自觉接受监督,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永葆为民、务实、清廉本色。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玉双、孙振国及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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