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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人大打出促进人大代表履职组合拳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23 10:17:23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本溪市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打出促进人大代表积极履职组合拳,有力提升了人大代表履职意识和工作实效。

  一是细化代表履职内容,增强代表责任意识。《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人大代表的履职要求、履职保障、履职监督等内容,细化代表日常履职任务清单,压实代表履职责任,着力解决个别代表履职热情不高、联系群众不够主动、不够深入、不够紧密等问题,增强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

  二是严格落实考评结果,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规定对不履行代表职责、经常不参加代表活动、两年不提意见建议、不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等8种情形,将给予提醒、约谈或劝辞。截至目前,已有4名区人大代表因经常不参加代表活动、不联系原选区选民被区人大常委会或街道人大工委约谈,2名区人大代表因长期在外地工作不能履行代表职责被劝辞,打破了长期以来人大代表只进不出的局面。

  三是加强代表经费管理,补足代表履职短板。《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明确了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的使用原则、使用范围、支出标准、审批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统一了代表经费用途、代表参加活动补助标准,解决了长期困扰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经费被挪用、闲置、使用不当等问题,补足了代表履职活动的短板,有效服务和保障了代表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