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8月6日,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玉双、王修环、孙振国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赵庆凯,区法院院长马馨,区检察院、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人大街道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明山区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明山区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明山区2020年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提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预算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法和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增强预算刚性。要强化税源管理和债务风险防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全力保障重大方针政策落实。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落实长效机制,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持续加大对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不断提升审计监督实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明山区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关于明山区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会议提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持续深化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单、台账,加快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要进一步落实监管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坚决守住土地保护红线。要积极推进自然资源保护修复,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高效配置和利用自然资源,为全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明山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会议提出,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需要各有关方面的通力配合。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工作步骤上,具体落实到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换届秩序、宣传舆论等各项保障措施上。要着手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加强和规范介绍代表候选人工作,依法组织选民投票,同时,要警惕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干扰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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