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3 08:47:4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24年4月2日,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海、那其强、运洪升、边萍出席会议。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徐海源,区检察院检察长孙伯涛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马馨同志辞去明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杜莉同志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杜莉同志为明山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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