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安排,8月26日上午,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织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全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了视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负责同志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来到本溪清帆商务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走访,详细了解企业用工管理、社保参保现状、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情况。
座谈会上,视察组听取了关于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的汇报,与会成员就如何推进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一是压实平台企业责任。明确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将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倒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要进一步明确权益保障标准,对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强制要求平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对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明确平台企业的基本权益保障责任,重点落实工伤保险、劳动安全保护、合理报酬支付等义务。要进一步督促平台企业建立透明化、差异化、动态化的劳动报酬保障机制,明确平台企业报酬支付标准,要求平台企业公开计价规则、抽成比例、罚扣标准及申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大监管和宣传力度。建立“多元协同、全程监管、信用约束”的监管体系,创新权益保障监管机制,定期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平台企业规避劳动关系、不缴社保、克扣报酬、违规罚扣等违法行为,形成监管震慑。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宣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政策和典型案例,提升平台企业用工意识和新就业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良好氛围。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健全人社、市场监管、工会、邮政管理、信访等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发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整合各部门资源,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平台,实现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一条龙”服务。要强化沟通会商,及时分析研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潜在的劳动风险,强化监管关口前移,力争做到权益风险早发现、早解决,从源头维护劳动者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