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站群

县区政府站群

  • 无障碍版无障碍版
  • 手机版

关于李希等职务任免的决定

来源: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4-04-30 12:47:52 浏览次数: 【字体:

 (2014年4月29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希为明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孟刚为明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季蕴芹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

 

李丹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真月为明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吕娜为明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王凤英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一庭副庭长;

 

谷震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姚淙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徐自明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车帅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

 

李金红的明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李希的明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孟刚的明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季蕴芹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治宇的明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东的明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洪涛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卧龙法庭副庭长职务;

 

翁克娟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