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铁铭等职务任免的决定 来源: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4-11-27 17:22:2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14年11月26日明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铁铭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洪亚非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卧龙人民法庭庭长; 张君为明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都伟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二庭副庭长。 免去:魏威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洪亚非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君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卧龙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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