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1年3月4日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经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李希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攻科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晓宇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季蕴芹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崔志英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艾利军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国芳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宽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东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晶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韩跃文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主清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吕娜的明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