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洪涛等职务任免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31 10:33:4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经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张洪涛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佟琳琳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李攻科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洪亚非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卧龙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黄丹涛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刘庆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王真月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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