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春竹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4 14:16:0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经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刘春竹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张强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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