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畅等任职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8 14:37:4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经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刘畅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吴晓儒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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