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都伟同志等任职的决定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10-09 16:20:1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26年10月9日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一、任命都伟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二、任命王岩松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