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威等职务任免的决定 来源: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4-11-27 17:24:5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14年11月26日明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魏威为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刘铁铭的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大勇的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玉的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朝晖的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袁文水的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员职务。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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