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泓竹等职务任免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31 10:30:0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经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潘泓竹、李泽民、郭元玉、廖原、李弘扬为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张琳琳、兰川德、刘俊、张健为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王亚南的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打印正文】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