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淼同志任职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25 15:53:1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经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宋淼同志为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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