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雄基、陈伟、李浩然职务任免的决定 来源: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3-08-02 10:18:3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13年1月31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洪雄基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陈伟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李浩然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金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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