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雄基、陈伟、李浩然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3年1月31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洪雄基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陈伟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李浩然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金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2013年1月31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洪雄基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陈伟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李浩然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金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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