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德志等任职的决定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7-21 09:26:2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16年7月19日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经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任命:

潘德志为明山区人大常委会申诉控告工作委员会主任;

孙振国为明山区人大常委会牛心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 7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