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德志等任职的决定 来源:区人大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7-21 09:26:2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16年7月19日明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经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任命: 潘德志为明山区人大常委会申诉控告工作委员会主任; 孙振国为明山区人大常委会牛心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 7月 19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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