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志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1年10月9日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经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张志德同志为明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吕光伟同志为明山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奚广锐同志为明山区人大常委会高台子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丛宇同志为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卧龙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崔玉婷同志为明山区人大常委会明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慕海清同志为明山区人大常委会新明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马北同志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明扬同志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凤祥同志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高台子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广福同志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明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永启同志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新明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瑛子同志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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