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李春忱同志辞去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09 16:10:3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21年10月9日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李春忱同志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李春忱同志辞去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9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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