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王凤祥等辞去明山区第九届人大代表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0月9日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王凤祥、王永启、张广福等三人因工作变动,本人提出申请辞去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和本人的辞职申请,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凤祥、王永启、张广福等三人辞去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的规定,王凤祥的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自动终止。
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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