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秦学兵同志辞去 明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3 10:57:3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22年4月27日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秦学兵同志因工作变动,本人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明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秦学兵同志辞去明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 【打印正文】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